各市管学校、学区管委会、民办学校,巢城教办,市教体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防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教组〔2020〕6号)、《中共巢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防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巢教组〔2020〕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要求的通知》(合教组秘〔2020〕1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要求的通知》(巢教组〔2020〕3号)精神,为推动解决各项举措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决定开展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攻坚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4日。
二、活动主体
各市管学校、民办学校,学区管委会及巢城教办所属中小学校,市教体局机关各科室。
三、活动依据
1.《中共合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防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教组〔2020〕6号)、《中共巢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防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巢教组〔2020〕2号)
2.《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要求的通知》(合教组秘〔2020〕1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要求的通知》(巢教组〔2020〕3号)
3.《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合教〔2020〕119号)、关于做好《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 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巢教字〔2020〕176号)
4.《关于印发<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培联〔2020〕1号)
以上文件简称“七份文件”。
四、重点内容
1.组织实施情况。是否以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建立统筹机制,市教体局及所属中小学校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2.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市党委政府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未召开的是否纳入年底前相关会议计划。
3.文件落实情况。“七份文件”是否印发到基层学校,班主任及教师是否了解“七份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4.特殊人群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针对家庭不完整、家庭不和谐、过度内向、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学困生、家庭困难学生等7类特殊群体的完整台账。
5.实施学生关爱情况。是否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教师台账认领和包联学生制度,是否通过校长陪餐、课后服务、家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关爱帮扶。
6.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落实情况。
7.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六严禁”落实情况。
8.家校共育推进情况。是否畅通家校沟通联系,落实家长学校机制,开设家长接待日,加强对特殊家庭的辅导指导;是否将“十不得”“六严禁”宣传到学生家长。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22日):各单位围绕“七份文件”明确的工作措施和要求,结合前期自查自纠以及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调研情况,开展再落实、再推进、再提升工作。
(二)第二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新一轮调研,重点查看前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工作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三)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4日):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对我市两次调研工作结果反馈,将两次调研均未落实的工作列入挂牌督办事项。
联系人:张小琴,电话: 82620657。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9日